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1-04 点击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按照院系两级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以系为主”的就业创业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成“科学管理、规范运行、上下联动、优质高效”的就业创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确保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和就业率稳步提升,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院“成功就业工程”的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考评目的

通过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考核评估,规范就业创业工作行为,完善就业创业指导管理服务体系, 培育和拓展就业市场,帮助毕业生有效顺利就业,推动学院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及教育教学管理上的科学发展,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创新。

二、考评内容

主要包括各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保障与制度和队伍建设、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推荐、就业创业管理与服务、社会评价、工作创新等六个方面(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

三、考评时间及程序

(一)考评时间:学院考核办统一安排的时间。

(二)考评程序:考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各系自评、学院考评、总结及反馈考核结果。

第一阶段:各系自评

1.各系的自评工作,由各系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完成。

2.各系要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依据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形成的有效资料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填写自评得分表。

3.根据自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是以本系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为主要依据;二是主要做法与成效、存在问题、工作设想、改进措施等。报告力求用数字反映成绩,力戒浓墨重彩的长篇描述,报告字数控制在2000 字(不含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字数)以内。

4.自评工作于每年的12月10日结束,并将自评报告(附自评得分表、电子版)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二阶段:学院考评

1.学院考核办根据各系自评情况,组成专门考核组对各系年度就业创业工作状况对照检查考评。

2.学院考评方法与步骤:

(1)查看相关资料(制度建设、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校企合作协议活动开展等文字及图像资料)。

(2)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

(3)查看各系与毕业生座谈交流材料(图像材料或记录)、问卷调查及调研报告。

(4)综合测评。

3.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即: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不满70分的为一般。

第三阶段:总结及反馈考评结果

汇总全院考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向学院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汇报,并通报考评情况。

四、考评奖励办法

1.考评奖励突出重点,凡就业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年度就业创业工作一律不能评为先进。

2.根据考评成绩按照由高到低依次从学院考核结果中选出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2个,分别奖励现金XX元,并颁发“XX年度就业先进集体”奖牌,对其余考评成绩为优秀的系给予通报表扬,并适当增加优秀系下年度招生计划。

3.对考核成绩一般或就业率、就业质量过低的专业,根据《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管理暂行办法》,视情况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进行专业警示或停止招生。

4.对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依据《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见附件2)执行,并给予人民币XX元现金奖励,同时颁发“XX年度就业创业先进个人”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五、组织领导

就业创业工作年度考评工作纳入学院考评总体考评工作中,在学院考核办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考评单位数量组成若干考评考核工作组,具体完成考评任务。就业创业工作考评工作组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在考评工作开展前提出名单。

六、附则

1.学院与各系每年签订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书,考评内容和方法根据学院就业创业工作情况和要求予以调整。

2.本办法从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

2.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