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附属机构:
为规范学院院内网络媒体(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头条号、官方企鹅号、学院网络电视台等)的新闻宣传工作,现就严格网络媒体新闻稿件发布审签程序通知如下:
1.审签程序:
学院所有宣传员、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含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由宣传员、通讯员送经本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学院党政办负责人依次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
审签完成后,将审批表和定稿纸质版交党委宣传部9518办公室拓宣庆、王丹处,定稿的电子版提交学院党委宣传部邮箱:yazydwxcb@163.com。
2.具体要求:
新闻宣传稿件的采写要坚持原创性、真实性和文责自负的原则,严禁抄袭和浮夸,保证稿件质量。院内网络媒体宣传稿件谁采写、谁负责,在严格执行稿件发布审签程序的前提下保证时效性。若稿件有错别字、语句不通顺、图像质量不高、没有新闻价值,学院党委宣传部将予以退稿、不予采用。
审签完成后的定稿,党委宣传部接收后不再修改,将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发布。
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院内网络媒体新闻稿件发布审签表附后,电子版可从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