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作者: 时间:2017-06-2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建立委、校、院(系)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的通知》,了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情况,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研。学院党委成员将深入思政课课堂,随堂听课。固定联系一名思政课教师。学院领导听思政课制度如下:

一、听课人员与听课学时

1.学院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各系党总支书记、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二、听课范围

思想政治理论课

三、听课要求

1.各位领导听课前需自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表格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或到教务处教务科直接领取。

2.每次听课应至少听完1节课。除因非常特殊的情况,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

3.在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了解教室设备、设施和环境状况,对授课教师的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进行评价,检查学生的学习、出勤、纪律情况;认真填写《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

4.课后了解、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四、听课管理

1.学院领导的《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记录表》由院党政办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报送督导考核办。

2.各系部领导的表格由各自系部专人负责收集,送交督导考核办。

3.每学期第19周由督导考核办将各位领导听课和参与教学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附件:党委成员固定联系思政教师安排表